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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忠市检察院提起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
2020-11-18    来源:吴忠市检察院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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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1-18

 
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守护绿水青山,保护生态环境,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近日,吴忠市检察院办理的顾某某非法采矿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26.08万元,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,并督促盐池县自然资源局监督顾某某承担复垦补绿的民事责任。这是吴忠市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。

顾某某非法采矿行为,造成国有矿产资源损失26.08万元,损坏草原植被面积较大,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,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吴忠市检察院为挽回国家矿产资源损失,督促行政机关监督顾某某对非法采砂破坏草原进行复垦补绿,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,积极开展案件办理工作。本院受理该案件后,根据办案程序规定向媒体发出公告,是否有其他社会组织提起诉讼。再无其他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情况下,吴忠市检察院逐级向自治区检察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示,经上级院批准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,在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、民事审判庭事前沟通受理案件程序性意见的基础上,及时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目前,该案法院已受理,案件正在审理中。

该案件是吴忠市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。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,是运用诉讼的形式履职公益诉讼职能,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,也可以使受损的国家权益得到保护、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,体现司法案件公平公正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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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】:吴忠市检察院